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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起,温泉有了“国标”,广东温泉企业参与“国标”起草
发布时间:2020-04-10 来源:南方都市报 点击次数: 打印 作者:admin
近日,文化和旅游部近日发布2020年第一批文化和旅游行业标准,包括文化行业标准《演出安全 第5部分:舞台视频安全》《图书馆古籍虫霉防治指南》和旅游行业标准《旅游基础信息资源规范》《旅游信息资源交换系统设计规范》《温泉旅游水质卫生要求及管理规范》(以下简称《规范》)等,这些行业标准自2020年4月份起实施。
自此,作为广东旅游的重要业态之一的“温泉”水质卫生有了“国标”。
广东省温泉行业协会秘书长张海旺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广东是参与该标准起草单位之一;另外,我们还在等文旅部相关政策以安排实施。”
记者从该标准了解到,《温泉旅游水质卫生要求及管理规范》负责起草单位有多家广东温泉企业;参与起草单位有广东省温泉行业协会、辽宁省冰雪温泉旅游协会等。
《温泉旅游水质卫生要求及管理规范》中指出,温泉旅游是指以温泉(含地热蒸汽、矿物泥或冷泉)为载体,以沐浴、泡汤和健康理疗为主,提供参与、体验和感悟温泉养生文化的相关产品,达到休闲、疗养及度假等目的的活动。
温泉水质是温泉水物理、化学、生物性质的总称。该标准规定了温泉旅游企业及温泉供水机构的水质卫生要求、检验项目及检测方法和水质卫生管理规范,适用于温泉供水机构及温泉旅游企业的温泉水质卫生检验检测及日常管理,在制度管理、档案管理及公示要求上均有明确规范;并对“温泉水的消毒方法”、“温泉池的清洗消毒方法”也有具体规范。
尤为消费者关注的是,该规范对“温泉水质卫生要求和检测方法”有非常具体、明确的要求,如沐浴池的温度≤43;PH值在5.8-10.0;尿素<3.5等。
采写:南都记者 肖阳